1. 帳戶開設1-1 商業本票登記形式制度實施後,發行人一定要先向集保結算所申請開設帳戶後,才能辦理商業本票發行嗎? 是的。不論發行人未來採取電子或人工遞交方式辦理日常登錄申請作業,皆需委託票券商向集保結算所申請開設帳戶。 1-2 發行人如往來多家票券商,需委託每家票券商都向集保結算所申請開設帳戶嗎? 不需要。發行人只要委託任一票券商向集保結算所開設一個帳戶即可,不需要委託每家往來票券商都向集保結算所開設帳戶。 1-3 發行人委託票券商開設帳戶後,如帳戶有異動時,是否需委託原票券商辦理? 不需要。發行人如申請異動帳戶相關資料時,可自行向集保結算所辦理。 1-4 發行人已是集保結算所有價證券發行公司參加人,還需要再開戶嗎? 要。因為有價證券與短期票券約定辦理發行登記之法規依據、約定書約定事項範圍、作業及帳戶記載內容皆不相同,原簽訂之文件亦有所差異,故需要開立不同帳戶。 1-5 發行人開設發行登錄帳戶應具備哪些文件?又該如何取得該等文件? 開戶文件有:1.參加人約定書、2.發行登錄帳戶開立/銷戶/異動申請書、3.發行人印鑑卡、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法人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5.KYC文件、6.憑證資料(工商憑證或證期共用憑證,如未申請使用發行作業平台免附),相關文件可至「發行人作業>檔案下載專區」取得,亦可洽詢票券商提供。 1-6 發行人印鑑卡上留存之印鑑使用範圍為何? 發行人印鑑卡上之印鑑使用範圍僅為發行人授權辦理集保結算所帳戶之開戶、銷戶及帳戶資料異動之用,並非發行人日常發行登錄作業之用。 1-7 發行人如何知道發行登錄帳戶已開設完成? 集保結算所於開設帳戶完成後,會發函通知發行人並敘明啟用日期,發行人可提供給往來票券商參考。 2. 日常發行登錄作業2-1 發行人可自由選擇電子或人工遞交申請方式辦理日常發行登錄作業嗎? 是的。發行人可自由選擇,惟應先洽詢保證人配合後,並於每筆發行交易時通知票券商登錄申請方式即可。 2-2 發行人辦理日常發行登錄作業之簽章方式為何? 發行人日常發行登錄如採電子遞交申請者,應以向集保結算所登記有效之電子憑證辦理;如採人工遞交登錄申請者,應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記形式商業本票發行登錄申請書」上簽蓋與簽證承銷委請書上相同之印鑑辦理。 2-3 商業本票以登記形式發行後,是否仍須提供簽證承銷委請書或免保聲明書? 是的。商業本票以實體或登記形式發行僅為形式之不同,簽證承銷委請書及免保聲明書則為票券商辦理簽證承銷向發行人徵提之文件,發行人應依票券商之規定提供。 2. 日常發行登錄作業(電子遞交)2-4 發行人辦理發行登錄作業需使用何種電腦設備? 發行人僅需使用一般個人電腦,可使用IE9.0以上、Chrome或Firefox之瀏覽器,透過集保結算所提供之網際網路介面「發行作業平台」(網址:https://www.tdcc.com.tw/brs/login.jsp)辦理相關設定、輸入發行登錄申請及查詢等作業。 2-5 發行人可選擇使用之電子憑證共有哪幾種? 發行人可選擇使用之電子憑證有「證券暨期貨相關單位共用憑證」或「工商憑證」兩種。 2-6 「發行作業平台」開放作業之時間為何? 發行登錄作業時間為每營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屬當日發行者至下午3時止。至於其他作業包括權限設定、發行登錄狀態及報表查詢等作業,則不受前述時間限制。 2-7 採電子遞交方式,對發行人有哪些好處? (1)減少人工遞交作業成本,節省作業時間 (2)可透過集保結算所提供之網際網路系統即時查詢發行登錄狀態 (3)集保結算所系統會主動通知發行登錄及到期應兌償訊息至發行人留存之電子郵件信箱 (4)集保結算所提供發行人於線上查詢及列印發行、兌償與餘額等相關報表 (5)未來可延伸提供相關加值服務功能 2. 日常發行登錄作業(人工遞交)2-8 發行登錄作業採人工遞交發行登錄申請書時,發行人是否需開設帳戶? 是的。發行人發行登記形式商業本票即使採取人工遞交申請書之方式辦理,仍需於發行前委託票券商先向集保結算所申請開設帳戶。 2-9 發行人發行時應填寫何種申請書?又是否有一定之格式? 發行人應填寫「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記形式商業本票發行登錄申請書」,該申請書係經集保結算所與票券商公會共同訂定,因此有一定之格式。 2-10 請問發行人於填寫登錄申請書並簽蓋印鑑後,接續如何辦理商業本票發行登錄作業? 發行之商業本票需經保證人保證時,該申請書應先由保證人簽章確認,再交由票券商核驗內容無誤後,由票券商送交集保結算所指定之銀行收存。相關作業與發行實體券比較,除交付一疊本票改為一張申請書外,其餘作業流程相同。 2. 日常發行登錄作業(以成交單啟動)2-11 以成交單啟動的電子登錄其發行文件如何遞送? 以成交單啟動的電子登錄其發行文件均透過網路線上遞送,無需再透過承銷票券商人工收送,另外採電子登錄的發行文件格式均由票券商公會統一訂定並經主管機關核備。 2-12 承銷委請書及免保聲明書傳送的時點為何? 承銷委請書於發行人主管覆核後,即傳送予承銷票券商;免保聲明書於發票日前一營業日結帳後透過票保結算交割系統(BCSS)傳送予承銷票券商,如免保聲明書為發票日當日製作,即製作完畢後傳送予承銷票券商。 2-13 免保聲明書可否多次製作? 可以,若發行人於發票日欲臨時加發金額,可再次製作免保聲明書並透過系統傳送予承銷票券商。 3. 憑證資訊3-1 憑證功能為何? 為何須使用憑證登入? 發行人需使用經濟部發行之工商憑證或台灣網路認證公司發行之證券暨期貨相關單位共用憑證(以下稱證期共用憑證)進行電子簽章認證,以登入集保結算所發行作業平台進行CP2發行登錄作業及相關設定、輸入及查詢作業。 3-2 工商憑證及證期共用憑證申請成本為何? 107年8月工商憑證每張正/副卡皆420元(效期五年),證期共用憑證每張正卡2,500元/副卡2000元(效期兩年)。實際申請時之費用,請參考經濟部及台灣網路認證公司網站。 3-3 如何申請工商憑證? 工商憑證由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所製發,請洽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站(http://moeaca.nat.gov.tw/quick_reference/intro_2.html) 依規定辦理申請作業。 3-4 如何申請證期共用憑證? 證期共用憑證由台灣網路認證公司所製發,請洽台灣網路認證公司網站(https://www.twca.com.tw/Portal/service/stock_1_1.html) 依規定辦理申請作業。 3-5 如何使用工商憑證? 請洽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諮詢專線:412-1166,或至工商憑證下載專區(http://moeaca.nat.gov.tw/download/download_4.html)下載相關作業操作說明手冊。 3-6 如何使用證期共用憑證? 請洽台灣網路認證公司客戶服務中心:02-23708886#9,或至台灣網路認證公司下載中心(https://www.twca.com.tw/Portal/download/download.aspx)下載相關作業操作說明手冊。 4. 其他4-1 原已採實體發行之商業本票,於實施登記形式發行制度後是否需辦理轉換? 不需要。實施登記形式發行制度後,新發行之商業本票皆應以登記形式發行,原已發行未到期之實體商業本票不需轉換為登記形式,仍於到期時依規定辦理兌償作業即可。 4-2 發行人發行登記形式商業本票,如發生退票時,將會如何處理? 集保結算所除依每一執票人未獲兌償金額分別逐一辦理退票外,並將該退票事項透過指定之銀行通知台灣票據交換所,發行人將留下以被退票之執票人數計算之退票記錄。 4-3 執票人持有之登記形式商業本票到期不獲付款時,可如何行使追索權? 集保結算所將依票券金融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出具債權證明文件及不獲付款證明文件交予執票人,執票人得執該等文件依票券金融管理法第二十六條及票據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4-4 發行人如何申請發行作業平台之測試作業? 請備妥相關憑證,並聯繫集保結算所金融資訊部林大雯先生(02-2719-5805#859)辦理測試相關事宜。 4-5 登記形式商業本票之兌償作業是否與現行實體商業本票有所差異? 無差異。其兌償款入帳時點及兌償專戶帳號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