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票券商作業1.商業本票登記形式制度實施後,發行人一定要委託票券商先向集保結算所申請開設帳戶後,才能辦理商業本票發行嗎? 是的。不論發行人採取何種登錄申請作業方式,皆需委託一家票券商向集保結算所申請開設帳戶。 2.發行人如往來多家票券商,需要委託每家票券商都向集保結算所申請開設帳戶嗎? 不需要。發行人只要委託任一票券商向集保結算所開設一個帳戶即可,不需要委託每家票券商都向集保結算所開設帳戶。 3.票券商要如何知道發行人是否已經開設帳戶? 集保結算所於辦理完成發行人帳戶開設後,將以書函通知發行人,票券商可請發行人出示書函確認已完成開戶。另集保結算所依票券公會決議於上線後六個月內提供票券商以發行人統編查詢其是否已完成開戶。 4.兩種發行登錄申請作業方式,發行人是否僅得選擇一種使用?是否要事先約定? 兩種發行登錄申請作業方式是併行的,不需作約定,發行人可依當下情況選擇使用適合之方式,票券商與發行人交易時,應與其確認發行登錄申請之作業方式。 5.登錄申請採電子遞交時,票券商要如何知道發行人是否已輸入發票訊息及內容? 發行人完成登錄申請,並經保證人辦理保證作業後,集保結算所即提供票券商查詢承銷之商業本票發行訊息。 6.登錄申請書採人工遞交時,發行人於申請書上使用之印鑑為何?後續作業流程為何? 發行人應使用與簽證承銷委請書同式之印鑑。票券商於收存後,應核驗申請書相關內容及印鑑,並加蓋留存集保結算所之印鑑後,送交往來之實券保管銀行。 7.商業本票登記形式制度實施後,是否仍使用原實券送存指令(101/DI)? 不是。商業本票登記形式制度實施後,票券商應發送發行登錄指令(101/NCPI),原實券送存指令(101/DI)適用標的將僅限CP1及BA兩類實體短期票券。 1. 票券商作業(成交單啟動)8.票券商至多可於多久前傳送成交單資訊至票保結算交割系統(BCSS)? 根據107年2月8日票券商公會決議並經主管機關核備,承銷票券商至多可於發票日前二個營業日傳送成交單資訊至票保結算交割系統(BCSS)。 9.票券商傳送成交單資訊至票保結算交割系統(BCSS)至多可保留至何時? 成交單資訊至多於票券結算交割系統(BCSS)保留至發票日EOD(End of Day)結帳作業後系統自動刪除。 10.採用電子登錄方式發行商業本票的發行文件是否有公版規格樣示? 根據107年2月8日票券商公會決議並經主管機關核備,採用電子登錄方式發行商業本票的發行文件(成交單、承銷委請書、委託書、承諾書)規格樣式由票券商公會統一訂定。 11.發行文件(如成交單、承銷委請書、委託書等)保留在集保結算所系統內的時間為何? 發行人的發行文件保留在集保結算所發行作業平台資料庫以不超過六個月為限。 12.承銷票券商何時發送「成交單颱風天修改指令」(101/TCPT)? 當承銷票券商於颱風天前已發送成交單,且發行人已同意成交單,委請書、委託書、登錄指令皆已完成,票券商可於颱風天後一營業日執行「成交單颱風天修改指令」(101/TCPT)。